【膽固醇降1mg罹心血管疾病率減1趴】
更新日期:2011/03/07 00:07
【記者王柏楊/台北報導】
雙和醫院新陳代謝科謝安慈主任表示,高血脂症是指體內血清總膽固醇大於240mg%,高密脂膽固醇小於35mg%,三酸甘油脂大於400mg%,低密脂膽固醇大於160mg%。而一般人於正常時,其血清總膽固醇應小於200mg%,高密脂膽固醇應大於40mg%,三酸甘油脂應小於200mg%,低密脂膽固醇應小於130mg%。
謝安慈主任指出,人體血清中所含的脂肪,主要是由膽固醇、三酸甘油脂、磷脂質以及游離脂肪酸所組成之脂蛋白;普通抽血檢查主要檢驗總膽固醇,高密脂膽固醇及三酸甘油脂,至於低密脂膽固醇則可經由前面三項檢驗數值換算得到結果。
謝安慈說明,高血脂症的成因不外乎為以下幾點:1.遺傳(家族遺傳性高血脂症)。2.次發性之因素(如糖尿病、肥胖症、庫欣氏症候群、腎病症候群、甲狀腺低能症等疾病)。3.飲食(如每日脂肪攝取超過總熱量的40%、飽和脂肪酸超過總熱量的10%、膽固醇每日攝取超過300mg、飲酒過量等)。4.藥物(如利尿劑、女性荷爾蒙、避孕藥、類固醇、或貝它阻斷劑等使用)。
若體內血清濃度太高,便會堆積在血管內壁上,長久下來易造成動脈硬化,而引起血栓形成,使血管內腔狹窄、彈性及張力減小、血液循環供應不足,甚至造成血管阻塞,引發各種心血管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心絞痛、動脈瘤等),以及腦血管病變(如腦出血、腦栓塞等)。
目前醫學界已經證實,血清膽固醇每下降1mg就可以讓冠狀動脈心臟病的發生率減少約1%左右。謝安慈表示,一般情況下患者需先經3~6個月的飲食控制,若血脂仍無法降低再考慮藥物治療;一般第一期的飲食限制為降低總熱量、膽固醇、飽和脂肪酸含量,飲食限制程度則視高血脂症之嚴重程度而定。
若3個月後血脂仍偏高,需進入第二期飲食限制療法,並考慮以降血脂藥物控制膽固醇每天少於200~150mg、飽和脂肪酸含量於7%以下;有糖尿病、動脈硬化、心血管疾病等患者或有家族史者,則建議提前使用藥物治療。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07/128/2nk92.html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