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螽斯廣育 陰虛論2355】
《格致餘論》云︰陽常有餘,陰常不足;氣常有餘,血常不足。
蓋有餘之陽氣者,非直指心經之元陽也,諸火之謂也。
夫火有二︰心為君火,五行正一之火也;三焦為相火,諸動邪妄之火也。
凡一有動,相火隨之而燔,燒爍真陰,竭枯精髓。
經云︰壯水之主,以製陽光,此之謂也。
又曰︰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溫也者,溫養其氣而調和之,以靜勝夫動也。
經曰︰勞者溫之。
是以味也者,藥味也。
經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
可見補陰一方,人人之所必用,自壯至老,而不可缺焉者也。
丹溪曰︰因火而成疾者,十有八九;不因火而成疾者,百無一二。
故夫火乃無根之物,人之一身五臟六腑無所不有。
惟陰盛可以製伏之。
趙繼宗謂︰陰本不足,故不必補;補不足者,而至於有餘,則反有太過之害。
吁﹗趙亦未之思耳。
助不給,補不足,理之自然;實其實,虛其虛,醫之深弊。
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經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
所以責其陰之不足,則虛火乘之而起,精血津液皆為之枯涸,而夢遺淋濁、虛勞內熱之証作矣。
治法責其無水,當以補陰之劑,與夫養血調中,滋陰降火之屬。
又云︰補腎者,不必齊以寒。
強腎之陰,熱之猶可。
此固未嘗膠於知柏之補陰,而當識其有為知柏之君者,斯可矣。
不然,多見苦寒傷胃,執一無權,身且不保,而欲望其有子也,烏可得乎?是則滋陰之劑,故雖無恙,而亦可以常服矣,所謂緩則治其本也。
兼夫澄心息慮,以溫養之,多服健干斑龍等劑。
而於子也,殆必欲之則至,其如視諸掌乎。
夫何人多不察,妄信輕依,頓服辛熱香燥助陽之藥,適與以火濟火,援石拯溺,抱薪救焚斯何異矣?高明君子,幸其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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