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外科理例 內托2249】
發背、腦疽、脫疽,腫痛赤色,水衰火旺之色,尚可治。
若黑或紫,火極似水之象也,乃腎水已竭,精氣已涸,決不治。
凡腫不高,色不赤,不 痛,脈無力,不飲食,腫不潰,腐不爛,膿水青或多而不止,肌肉不生,屬元氣虛也,皆難治,宜峻補之。
或膿血既泄,腫痛尤甚,膿水敗臭,煩躁時嗽,腹痛渴甚,泄利無度,小便如淋,乃惡証也,皆不治。
腫瘍一日至四五日,未成膿而痛者,宜灸至不痛,灸而不痛或麻木者,明灸之。
凡瘡瘍發熱而痛者,發於陽也,可治。
脈不數,不熱不痛者,發於陰也,難治。
不痛者最惡,不可視為常疾。
此証不可不痛,不可太痛,煩悶者,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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