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驚悸門 治法1660】
肝出謀慮,游魂散守,惡動而驚,重治於肝經。
膽為決斷,屬志不伸,觸事而驚,重治於膽腑。
有因怒氣傷肝,有因驚氣入膽。
母能令子虛,因而心血不足。
又或嗜欲繁冗,思想無窮,則心神耗散,而心君不寧。
此其所以有從肝膽出治也。
鬱痰留飲,積於心包胃口而致驚悸怔忡者有之,此又不可概以虛而治也。
醫者當參究脈候立方處治,速能奏功。
經曰︰驚者平之。
平者,平常也。
以其平常,則不驚也。
《病機賦》云︰一人聞聲即驚,醫者令患人坐於堂上,使兩人扶之。
醫首下堂以小凳木槌手擊,而口云︰吾擊凳亦常事耳,爾何必驚?且擊且言,患者視之久而驚遂定。
此深得平之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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