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火証門 治法972】
虛火可補。
參、朮、生甘草之類。
(謂之虛者,正氣虛也。)
實火可瀉。
黃連解毒之類。
(謂之實者,邪氣實也。)
人火正治,龍火反治,鬱火可發,當看在何經。
風寒外束,可發。
輕者可降,重則從其性而升之。
人壯氣實火盛,顛狂者,可用正治。
(藥用硝、黃、冰、水之類是也。)
人虛火盛狂者,以生薑湯與之。
若投以冰水之類正治,立死。
凡火盛者,不可驟用涼藥,必須溫散。
火急甚者,必緩之,生甘草兼瀉兼緩,參朮亦可。
補陰則火自降,炒黃柏、熟地黃之類。
輕手接之,熱甚而烙手;重手按之,不覺熱,此病在肌肉之下,宜發之,東垣升陽散火湯、火鬱湯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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