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火証門 病機敘論967】
《玉機微義》曰︰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變甚速,其勢甚彰,其死甚暴,何者?蓋能燔灼焚燎,飛走狂越,消爍於物,莫能御之。
游行於三焦虛實之兩途,曰君火也,猶人火也。
曰相火也,猶龍火也。
火性不妄動,能不遠於道,常以稟位聽命,營運造化生存之機矣。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不妄動,豈可得乎?故凡動者,皆屬火化。
火一妄行,元氣受傷,勢不兩立。
偏勝則病,移害他經,事非細故,動之極也,病則死矣。
經所謂一水不勝二火。
夫火出於天造,君相之外,又有厥陰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
蓋大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動中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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