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証略例 論陰陽易分熱寒105】
陰陽各相易証,仲景止用燒 散,言至簡而意至有餘也。
故朱奉議立陰陽易証為二條,後人始知有寒熱之別也。
故熱者有上燒 散,而又有竹皮茹湯,寒者有 鼠糞湯,而又有當歸白朮湯。
至於枝正方妙香丸條下,治雜病陰陽易,藥中有牛黃、腦、麝之類,是知治熱証也,豈可一塗而取哉?
聖人立陰陽易條,雖不盡言,特舉其宏綱而已,是以後之述者,盡心焉爾矣可也。
海藏云︰若陰陽易証,果得陰脈,當隨証用之。
若脈在厥陰,當歸四逆湯送下燒 散。
若脈在少陰,通脈四逆湯送下燒 散。
若脈在太陰,四順理中湯送下燒 散。
所用之藥,各隨其經而效為之速也,宜矣﹗上此一條,隨經藥下燒 散,所以補古人所不完處。
扁鵲云︰治陰陽易傷寒,燒婦人月經衣,熱水服方寸匕。
仲景云︰傷寒陰陽之為弱,其人身體重,少氣,少腹裡急,或引陰中拘攣,熱上沖胸、頭重不欲舉,眼中生花,膝脛拘急者,燒散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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