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証方論-卷之二-外所因論】
外所因論夫六淫者,寒暑燥濕風熱是也。
以暑熱一氣,燥濕同源,故《上經》收而為四,即冬傷寒,春溫病;春傷風,夏飧泄;夏傷暑,秋瘧;秋傷濕,冬咳嗽。
此乃因四時而序者,若其觸冒,則四氣皆能交結以病患。
且如溫病,憎寒發熱,不特拘傷寒也,冒風暑濕,皆有是証。
但風散氣,故有汗;暑消氣,故倦怠;濕溢血,故重著。
雖折傷諸証不同,經絡傳變鹹爾,不可不知。
飧泄亦然。
《經》曰︰寒甚為腸癖。
又熱濕久客腸胃,滑而下利,亦不止於傷風;瘧諸証,亦以寒暑風濕互絡而為病因,初不偏勝於暑也。
咳論以微寒為咳,熱在上焦咳為肺痿,厲風所吹,聲嘶發咳,豈獨拘於濕也。
由是觀之,則知四氣本乎六化,六化本乎一氣,以運變而分陰陽,反則為六淫。
故《經》曰︰陰為之主,陽與之正。
逆之則為病,乃亂生化之常矣,常則天地四塞矣。
治之必求其本,當隨交絡互織而推之。
所謂風寒、風溫、風濕、寒濕、濕溫,五者為並;風濕寒、風濕溫,二者為合;乘前四單,共十一變,倘有所傷,當如是而推之。
又兼三陽經絡亦有並合,能所簡辨,甄別脈証,毫厘不濫,乃可論治。
非通明淫化邪正之精微,其孰能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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