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運氣易覽明 論主氣284】
地氣靜而守位,故春溫夏暑秋涼冬寒為歲歲之常令,四時為六氣之所生也。
厥陰木為初氣者,方春氣之始也,木生火,故少陰君火、少陽相火次之;火生土,故太陰土次之;土生金,故陽明金次之;金生水,故太陽水次之,皆相生而布其令,莫不咸有緒焉。
木為初氣,主春分前六十日有奇。
(奇八十七刻半。)
自斗建丑正至卯之中,天度至此風氣乃行也。
君火為二氣,主春分後六十日有奇,自斗建卯正至巳之中,天度至此暄淑乃行也。
相火為三氣,主夏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自斗建巳正至未之中,天度至此炎熱乃行也。
土為四氣,主秋分前六十日有奇,自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天度至此云雨乃行,濕蒸乃作也。
金為五氣,主秋分後六十日有奇,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天度至此清氣乃行,萬物皆燥也。
水為六氣,主冬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自斗建亥正至丑之中,天度至此寒氣乃行也。
六氣旋相,以成一歲之主氣也。
天之六氣客之,每歲轉居於其上,以行天令者也。
是故當其時而行,變之常也;非其時而行,變之災也。
如春行夏秋冬之令,冬行春夏秋之令,此客加主之變也。
故有德化政令之常,有暴風疾雨迅雷飄電之變,冬有爍石之熱,夏有淒風之清。
此無他,天地之氣勝復鬱發之致也。
此則五氣麗乎太過不及之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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