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運氣易覽明 生成數論279】
聖人立法以推步,蓋不能逃其數。
觀其立數之因,亦皆出於自然。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以水北方子位,子者陽生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一。
火南方午位,午者陰生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
土應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
由是論之,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
然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
以今驗之,則草木子實未就,人蟲胎卵胚胎皆水也,豈不以水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質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
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
甘極則反淡。
淡,本也。
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腎。
左腎屬水,右腎屬火,則因水而後見,故火次二。
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與人腎同,亦陰陽之兆。
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生化也。
既陰陽合體,然後有春生而秋成,故木次三,金次四。
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因土而後成。
故金木水火土之成數,皆兼土數五也。
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
是生成之數皆以合之,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成數。
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
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勝復之交作,蓋明諸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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