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聞一些旅遊景區承包寺廟憤言】
作者:子心古
承包寺廟,已成為一些旅遊景區真實的現象。
出資人與寺廟管理者政府職能部門簽訂合同後,前者擁有規定期限內的寺廟管理經營權,向後者交納一定的承包費用,再通過香火錢等收入賺取利潤。
這項“生意”的利潤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以和尚、尼姑或道人之名,簽招聘合同,每月領工資,上班“禮”佛,下班還俗,收入堪比白領。
很難想像,某座建于AAA級旅遊景區的寺廟,一年的承包費竟高達720萬。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寺中那些為遊客解簽占蔔的出家人幾乎全是“冒牌貨”......(據《中國新聞周刊》見2012年1月17日《今晚報》14版)
景區寺廟搞承包,對上須將費用交。
政府輕松收外快,資方凶狠賺錢鈔。
虔誠香客被敲詐,神聖戒條遭棄抛。
佛祖在天哀末法,我為居士皺眉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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