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刪補名醫方論 卷七 小承氣湯 02】
大黃 四兩 厚朴 炙,去皮,二兩 枳實 三枚。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
初服湯當大便,不爾再服,以利為度。
得便即止服。
〔集註〕:
柯琴曰:諸病皆因於氣,穢物之不去,由於氣之不順也。
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因以承氣名湯。
方分大、小者,有二義焉:厚朴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名大承氣;大黃倍厚朴,是氣藥為臣,名小承氣。
味多性猛,制大其服,欲令大泄下也,因名曰大;味寡性緩,制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因名曰小。
且煎法更有妙義,大承氣用水一斗,煮枳朴,取五升,去滓,納大黃,再煮取二升,納芒硝,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後枳,朴除其痞滿。
若小承氣以三味同煎,不分次第,同一大黃,而煎法不同,此可見仲景微和之意也。
喻昌曰:金匱治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蓆,腳攣急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乃死中求生之法也。
靈樞謂熱而痙者死,腰折、瘛瘲、齒齘也。
茲所云臥不著蓆,即腰折之變文。
腳攣急,即瘛瘲之變文。
且齘齒加以胸滿口噤,上、中、下三焦熱邪充斥,死不旋踵矣。
在傷寒證腹滿可下,胸滿則不可下然投是湯者,須知所謂胸滿,謂其邪尚在表,故不可下。
此證入裡之熱,極深極重,匪可比倫,況陽熱深極,陰血立至消亡,即稍稍下之,尚不足以勝其陽救其陰。
故取此湯以承領其一線之陰氣,陰氣不盡為陽熱所劫,因而得生者多矣。
「可與」二字甚活,臨證酌而用之,初非定法也。
既有下之重傷其陰之大戒,復有下之急救其陰之活法,學者欲為深造,端在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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