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刪補名醫方論 卷六 葛根湯 05】
治太陽、陽明兩經合病,頭項強痛,背亦牽強,脈浮無汗惡風者,及表不解,下痢而嘔者,並宜服此發汗。
葛根 四兩 麻黃 去節,三兩 桂枝 二兩 芍藥 二兩 甘草 炙,二兩 生薑 切,二兩 大棗 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納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
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註〕:
是方也,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
麻黃佐桂枝發太陽營衛之汗。
葛根君桂枝解陽明肌表之邪。
不曰桂枝湯加麻黃、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陽明,以嘔利屬陽明多也。
二陽表急,非溫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
或嘔或痢,裡已失和,雖啜粥而胃亦不能輸精於皮毛,故不須啜粥也。
柯琴曰:此證身不疼、腰不疼、骨節不疼、不惡寒,是骨不受寒矣。
頭項強痛,下連於背,牽動不寧,是筋傷於風矣。
不喘不煩躁,不乾嘔,是裡不病,無汗惡風,病只在表。
若表病而兼下利,則是表實裡虛矣。
比麻黃、青龍二證較輕,然項強連背拘強,更甚於項強無汗,不失為表。
但脈浮不緊,故不從乎麻黃,而於桂枝方加麻黃倍葛根以去實,小變麻桂之法也。
蓋葛根為陽明主藥,凡太陽有陽明者,則佐入太陽藥中;凡少陽有陽明者,則佐入少陽藥中,無不可也。
李杲定為陽明經藥。
張潔古云:未入陽明者,不可便服。
豈二人未讀仲景書乎?要知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裡之藥,故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
與麻黃之專於發表者不同也。
金匱治太陽病無汗,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
〔集註〕:
喻昌曰:傷寒項背几几,無汗惡風者,用葛根湯。
此證亦用之者,以其邪在太陽,陽明兩經之界。
兩經之熱併於胸中,必傷肺金清肅之氣,故水道不行,小便少,津液不布而無汗。
陽明之筋內結胃口,外行胸中,過入迎環口,熱併陽明,斯筋脈牽引,口噤不得語。
然剛痙無汗,必從汗解,況濕邪內鬱,必以汗出如故而止。
故用此湯合解兩經之濕熱,與風寒之表,法無害其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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