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正骨心法要訣 內治雜證法 腹痛 13】
傷損腹痛之證,如大便不通,按之痛甚者,瘀血在內也,用加味承氣湯下之;既下而痛不止,按之仍痛,瘀血未盡也,用加味四物湯,補而行之。
若腹痛按之反不痛者,血氣傷也。
用四物湯,加參、耆、白朮,補而和之。
若下而胸脅反痛,肝血傷也,用四君子湯,加芎、歸補之。
既下而發熱,陰血傷也,用四物湯,加參、朮補之。
既下而惡寒,陽氣傷也,用十全大補湯補之。
既下而惡寒發熱者,氣血傷也,用八珍湯補之。
而下欲嘔者,胃氣傷也,用六君子湯,加當歸補之下。
而泄瀉者,脾腎傷也,用六君子湯,加肉果、補骨脂補之。
若下後手足俱冷,昏憒出汗,陽氣虛寒也,急用參附湯。
若吐瀉而手足俱冷,指甲青者,脾腎虛寒之甚也,急用大劑參附湯;口噤手撒,遺尿瘀盛唇青體冷者,虛極之壞證也,急用大劑參附湯,多有得生者。
「加味承氣湯」大黃、朴硝 各二錢 枳實、厚朴、當歸、紅花 各一錢 甘草 五分 水酒各半煎服。
「參附湯」人參 或五錢或一兩 製附子 或三錢或五錢 引用薑,水煎服。
「四君子湯、四物湯」俱見傷損出血。
「六君子湯」方見胸腹痛悶。
「八珍湯、十全大補湯」方見瘀血泛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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