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翼醫通考 醫道173】
醫之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至其約。
是故前人立教,必使之先讀儒書,明《易》理,《素》《難》《本草》《脈經》而不少略者,何也?蓋非《四書》無以通義理之精微,非《易》無以知陰陽之消長,非《素問》無以識病,非《本草》無以識藥,非《脈經》無以從診候而知寒熱虛實之証矣。
故前此數者缺一不可。
且人之生命至重,病之變化無窮;年有老幼,稟有濃薄,治分五方,令別四時;表裡陰陽寒熱須辨,臟腑經絡氣血宜分;六氣之交傷,七情之妄發,運氣變遷不常,製方緩急尤異。
更復合其色脈,問其起居;証有相似,治實不同。
聖賢示人,略舉其端而已。
後學必須會群書之長,參所見而施治之,然後為可。
(《醫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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