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翼醫通考 醫道166】
治天下其猶醫乎?醫切脈以知証,審証以為方。
証有陰陽虛實,脈有浮沉細大,而方有補瀉針灼湯劑之宜,參苓薑桂硝黃之藥,隨其人之病而施焉。
當則生,不當則死矣。
是故知証知脈而不善為方,非醫也。
雖有扁鵲之識,徒嘵嘵而無用。
不知証,不知脈,道聽途說以為方,語人曰︰我能醫,是賊天下者也。
故治亂,証也;紀綱,脈也;道德刑政,方與法也;人才,藥也。
夏之政尚忠,殷乘其弊而救之以質;殷之政尚質,周乘其弊而救之以文。
秦用酷刑苛法以箝天下,天下苦之;而漢乘之以寬大,守之以寧壹。
其方與証對,其用藥也無舛,天下之病有不瘳者鮮矣。
又曰︰一指之寒弗燠,則及於手足,一手足之寒弗燠,則困於四體。
氣脈之相貫也,忽於微而至大。
故疾病之中人也,始於一腠理之不知,或知而惑之也,遂至於大而不可救以死,不亦悲夫﹗噫﹗若鬱離子者,可謂深得醫之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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