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內經要旨 病能篇第三64】
太陰陽明篇 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
故陽道實,陰道虛。
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飲食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
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
入六腑則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入五臟則腹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 。
此言賊風虛邪,陽受之入六腑。
飲食起居,陰受之入五臟。
與陰陽應象論︰天之邪氣害人五臟,水穀寒熱害人六腑,兩說相反,其理安在?此謂虛邪外傷有餘,飲食內傷不足,二者之傷互有所受,不可執一而言傷也。
惟濕從外傷,故及皮膚;濕從內成,亦傷臟腑。
此又不可一途而云然也。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
此言物極則反,理之常也。
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風,陽氣也。
濕,陰氣也。
陽從上,陰從下,火就燥,水流濕,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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