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鑑 刺灸心法要訣 灸瘡調治歌 01】
灸瘡不發氣血竭。
七日發膿病必除。
發後膏貼防外襲。
薄連蔥荽淨瘡污。
〔註〕:
凡灸諸病,灸瘡應發不發,是其氣血大虧,不必復灸,即灸亦多不能愈。
過七天之後,艾疤發時,膿水稠多,其病易愈,以其氣血充暢,經絡流通也。
發後貼膏藥者,防其六淫外襲也。
如灸瘡黑痛,膿汁污穢,乃艾火毒盛,必用薄荷、黃連、蔥皮、芫荽煎湯洗之,自愈也。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