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痙濕暍病脈證并治第二016】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摶,其表益虛,即惡寒甚。
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按〕:
諸家以剛、柔二痙,列為首條,今以此為第一條者,蓋剛、柔之辨,俱從此條分出。
痙病之最備者,宜冠諸首。
再痙病也之下,「若發其汗.....」六句,與上文義不屬,與後之十一條中「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句,文義相屬,宜分於彼。
〔註〕:
病人身熱惡寒,太陽證也;頸項強急,面赤目赤,陽明證也。
頭熱,陽鬱於上也;足寒,陰凝於下也。
太陽之脈循背上頭,陽明之筋上挾於口,風寒客於二經,則有頭搖口噤,反張拘強之證矣。
此皆痙病之形證,故首揭之,以為要領 。
〔集註〕:
李彣曰:手三陽之筋,結入於頷頰。
足陽明之筋,上挾於口。
風寒乘虛,入其筋則攣,故牙關急而口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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