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幼集成 - 卷四腹痛証治】
帝曰︰願聞人之五臟卒痛,何氣使然?
凡病心腹痛者,有上中下三焦之別。
上焦者痛在膈上,此即胃脘痛也;中焦者在中脘,脾胃間病也;下焦痛在臍下,肝腎病也。
然有虛實之分,不可不辨。
辨之之法,但察其可按者為虛,拒按者為實。
久病者多虛,暴病者多實;得食稍減者為虛,脹滿畏食者為實;痛徐而緩,莫得其處者為虛,痛劇而堅,一定不移者為實。
虛實既確,則治有準則。
夫腹痛之証,因邪正交攻,與臟氣相擊而作也。
有冷有熱,有蟲痛,有食積,辨証無訛,而施治必效。
挾冷痛者,面色或青或白,冷甚者,面色暗淡,唇口爪甲皆青。
此脾氣虛寒之極,輕者當歸散,重者燒脾散,有吐瀉者,保童丸。
挾熱痛者,面赤壯熱,四肢煩,手足心熱。
宜四順清涼散加青皮、枳殼;大便秘者,木香檳榔丸;大便調者,芍藥甘草湯。
食積痛者,口中氣溫,面黃唇白,目無精光,或白睛多,多眠惡食,大便酸臭。
宜三棱丸,甚者消積丸,下後六君子湯調之。
蟲痛者,面白唇紅,六脈洪大,心腹疼痛,口中涎沫及清水出,腹內結聚成團,摸之梗起一條。
小兒脾胃虛者,最多此証。
宜烏梅丸。
凡腹痛喜手按及熱熨者,為虛為寒,速宜溫補;如手不可按者為實,速宜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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