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幼集成 - 卷四黃膽証治】
黃膽証
治經曰︰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膽也。
又曰︰溺黃赤安臥者,黃膽。
已食如飢者,胃疽。
夫黃疸之証,古人多言為濕熱,及有五疸之分,皆未足以盡之。
予謂黃之大要,亦惟有二︰曰陽黃,曰陰黃。
而寒熱虛實,總括二者之中,無餘義矣。
一、陽黃証,因濕多成熱,熱則生黃。
此則所謂濕熱証也。
其証必身熱煩渴,或躁擾不寧,或消穀善飢,或小便熱痛,或大便秘結,其脈實而有力。
此証不拘外感風濕,內傷食飲,皆能致之。
但察兒之元氣尚強,脾胃無損,而濕熱果盛者,直宜清火邪、利小便,茵陳五苓散最穩,胃苓東加茵陳亦佳;若大便秘結熱甚者,集成沆瀣丹。
一、陰黃証,全非濕熱,而總由氣血之敗。
蓋氣不生血,所以血敗,血不華色,所以色敗。
凡病黃而絕無陽証陽脈者,便是陰黃,或因大病之後,或脾胃久虧,故脾土之色自現於外。
其証喜靜惡動,喜暗畏明,神思困倦,言語輕微,畏寒少食,四肢無力,或大便不實,小水如膏。
此皆陽虛之候,與濕熱發黃者反如冰炭,使非速救元氣,大補脾胃,終無複元之理。
且此証最多,而昧者不察,遂云黃膽同是濕熱,而用茵陳、梔子清火利水,則無有不隨藥而斃者。
如四君子、五君煎、溫胃飲,是其宜也。
凡小兒脾胃素弱,常有積滯,面色多帶黃白,不可消積,惟以集成肥兒丸多服。
使脾胃健,食自消,灌溉臟腑,流行榮衛,自然五色修明,何黃之有?小兒黃病,昧者一概呼為濕熱,無非除濕利水,清熱退黃,除此之外,無別法矣。
豈知濕熱發黃者少,脾虛發黃者多。
蓋脾土強者,足以捍御濕熱,必不生黃,惟其脾虛不運,所以濕熱乘之。
治此者,無非暫去濕熱,茵陳五苓散亦佳;黃稍退,即速健脾,不得屢用消耗,而謂有是病用是藥也。
若面目俱黃而帶虛浮,唇白舌淡,口不渴,身不熱,夜無煩熱,小便不澀,不可認為濕熱而分利之,速救脾胃。
四君子六君是其宜也。
凡服分利之藥,黃久不退,以致口淡心慌,四肢軟弱,憎寒發熱,小便帶濁,皆為虛甚。
宜四君子煎送八味地黃丸,不可再行分利,以致脾敗腎絕而死矣。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aa.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