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疫論 上卷 下格16】
溫疫愈後,脈証俱平,大便二三旬不行,時時作嘔,飲食不進,雖少與湯水,嘔吐愈加,此為下格。
然下既不通,必返於上。
設誤認翻胃,乃與牛黃、狗寶,及誤作寒氣,而以藿香、丁香、二陳之類,誤也。
宜調胃承氣熱服,頓下宿結及溏糞、粘膠惡物,臭不可當者,嘔吐立止。
所謂欲求南風,須開北牖是也。
嘔止慎勿驟補,若少與參,則下焦複閉,嘔吐仍作也。
此與病愈結存仿佛,彼則妙在往來蛙聲一証,故不嘔而能食。
可見毫厘之差,遂有千裡之異。
按二者大便俱閉,脈靜身涼,一安一危者,在乎氣通氣塞之間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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