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蓄血50】
傷寒蓄血,何以明之?
結聚而不行。
蓄積而不散者是也。
血菀 於上。
而吐血者,謂之薄厥。
留於下而瘀者,謂之蓄血。
此由太陽隨經。
瘀熱在裡。
血 為熱所搏。
結而不行。
蓄於下焦之所致。
經曰:太陽病六七日。
表証仍在。
脈微而沉。
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
少腹當硬滿。
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
抵當湯 主之者是也。
大抵看傷寒,必先觀兩目。
次看口舌。
然後自心下至小腹。
以手攝按 之。
覺有滿硬者,則當審而治之。
如少腹覺有硬滿。
便當問其小便。
若小便不利者, 則是津液留結。
可利小便。
若小便自利者,則是蓄血之証。
可下瘀血。
經曰:傷寒有 熱。
少腹滿。
應小便不利。
今反利者,為有血也。
又曰:太陽病身黃。
脈沉結。
少腹硬。
小 便不利者,為無血也。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証諦也,皆須抵當丸下之愈。
陽明 証,其人喜忘。
屎雖硬。
大便反易,其色必黑,亦是蓄血之証。
蓄血於下。
所以如狂者, 經所謂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者是也。
血瘀於下。
所以喜忘者,內經曰:血並於下。
亂 而喜忘者是也。
二者若有其一,則為蓄血証明矣。
蓄血之証。
又有輕重焉。
如狂也。
喜忘也,皆蓄血之甚者,須抵當湯丸以下之。
如外已解。
但少腹急結者,則為蓄血 之輕也。
須桃仁承氣湯以利之。
醫之妙者何也?在乎識形証。
明脈息。
曉虛實。
知傳 變,其於形証之明者,眾人所共識。
又何以見其妙,必也形証之參差。
眾人所未識。
獨先識之。
乃所以為妙。
且如病患 無表裡証。
發熱七八日。
雖脈浮數者,可下之。
假 令已下。
脈數不解。
發熱則消穀善飢。
至六七日。
不大便者,此有瘀血。
抵當湯主之。
當不大便。
六七日之際。
又無喜忘如狂之証,亦無少腹硬滿之候。
當是之時。
與承 氣湯下者多矣。
獨能處以抵當湯下之者,是為醫之妙者也。
若是者,何以知其有 蓄血也。
且脈浮而數。
浮則傷氣。
數則傷血。
熱客於氣則脈浮。
熱客於血則脈數。
因 下之後。
浮數俱去則已。
若下之後數去,其脈但浮者,則榮血間熱去。
而衛氣間熱 在矣,為邪氣獨留心中則飢。
邪熱不殺谷。
潮熱發渴也。
及下之後。
浮脈去而數不解者,則衛氣間熱去。
而榮血間熱在 矣。
熱氣合並。
迫血下行。
胃虛協熱。
消穀善飢。
血至下焦。
若下不止,則血得以去。
泄必便膿血也。
若不大便六七日,則血不得出 泄,必蓄在下焦為瘀血。
是須抵當湯下之。
此實疾証之奇異。
醫法之玄微。
能審諸此者,真妙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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