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明理論 自汗07】
傷寒自汗,何以明之?
內經曰:陽氣衛外而為固也。
衛為陽。
言衛護皮膚。
肥實腠理。
禁固津液。
不得妄泄。
汗者干之而出。
邪 氣干於衛氣。
氣不能衛固於外,則皮膚為之緩。
腠理為之疏。
由是而津液妄泄。
然潤。
然出,謂之自汗也。
如發熱自汗。
出而不愈。
此衛氣不和。
風邪干於衛 也。
太陽中 。
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者,暑邪干於衛也。
多汗出而濡。
此其風濕甚者, 濕邪干於衛者也。
是知衛氣固護津液。
不令妄泄,必為邪氣干之而出也。
風寒暑 濕之毒,為四時之氣。
中人則為傷寒。
風與暑濕為邪,皆令自汗。
惟寒邪傷人。
獨不 汗出。
寒傷榮而不傷衛。
衛無邪氣所干,則皮腠得以密。
津液得以固。
是以汗不出 也。
及其寒漸入裡。
傳而為熱,則亦使自汗出也。
蓋熱則榮衛通。
腠理開而汗泄矣。
然自汗之証。
又有表裡之別焉。
虛實之異焉。
若汗出惡風。
及微惡寒者,皆表未解 也,必待發散而後愈。
至於漏不止而惡風。
及發汗後惡寒者,又皆表之虛也,必待 溫經而後愈。
諸如此,皆邪氣在表也。
若汗出不惡寒者,此為表解而裡未和也。
經 曰:陽明發熱汗出。
此為越熱。
又曰陽明病。
發熱汗多者,急下之。
又非若邪氣在表 而汗出之可緩也。
傷寒自汗之証為常也,設或汗出發潤。
與其出之如油或大如 貫珠。
著身出而不流,皆為不治之証也,必手足俱周。
遍身悉潤。
然一時間許。
煩熱已而身涼和。
乃為佳矣。
此則陰陽氣和。
水升火降。
榮衛通流。
邪氣出而解者 也。
內經曰:陽之汗。
以天地之雨名之。
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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