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總病論 傷寒論音訓 不可作煮散方60】
陽毒升麻湯陰毒甘草湯熱病乾薑附子湯青筋牽柴胡地黃湯赤脈□石膏地黃湯 黃肉隨 玄參 寒水石湯 白氣 石膏 杏仁湯 黑骨 溫苦參 石膏湯 溫噦 茅根 葛根 湯梓 皮飲子 茅根 橘皮湯 枇杷 茅根湯溫 病壞後三黃石膏湯敗壞別行附子鱉甲湯以上除不可作煮散方外,凡湯劑言 咀者,如 咀菱藕之滓狀,今之粗末是也。
凡粗末每服四錢,水一盞半,煮八分,濾去滓,得七分為準。
內有半夏、附子為毒藥之類,每四錢,水二盞,入生薑三片,煎七分。
內有或用朴硝,或用阿膠,或用飴糖,或用焰硝,或用雞子清,皆煎成湯後,去滓下之。
內或用竹瀝煎者,每四錢,水一盞二分,煎至七分,下竹瀝三分,煎至七分。
內或用大黃者,虛人入大黃同煎之;如難得通利人,每服四錢,水一盞半,煎至一盞,別入大黃半錢,同煎至七分;又難得利者,以湯浸濃大黃汁三二分同煎之,以取利為度。
政和歲次癸巳門人布衣魏炳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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