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總病論 卷第二 可灸不可灸証18】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桂枝湯內加桂枝足成一兩一分,如前法煎之。)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灸少陰七壯。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暖,反微喘者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合灸不灸,令病患冷結,久而彌固,氣沖心而死。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複也。
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痺,此為火逆。
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
何以知之?脈浮,故以知汗出而解。
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
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不當灸而誤灸,令火邪入腹,干錯五臟,重加煩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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