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氣下陷方 升陷湯】
按︰
此証從前原有大熱,屢經醫者調治,大熱已退,精神愈憊。
醫者諉為不治,病家亦以為氣息奄奄,待時而已。
乃遲十餘日,而病狀如故,始轉念或可挽回,而迎愚診視。
幸投藥不瘥,隨手奏效,是知藥果對証,誠有活人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