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卷四麻黃附子證5】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此藏病傳府,陰乘陽也,氣病而傷血,陽乘陰也,亦見少陰中樞之象,發於陰者六日愈,到七日其人微發熱,手足溫者,此陰出之陽則愈也,到八日以上,反大發熱者,腎移熱於膀胱,膀胱熱則太陽經皆熱,太陽主一身之表,為諸陽主氣,手足者,諸陽之本,故一身手足盡熱,太陽經多血,血得熱則行,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故尿血也,此裡傳表證,是自陰轉陽則易解,故身熱雖甚不死,輕則豬苓湯,重則黃連阿膠湯可治,與太陽熱結膀胱,血自下者,證同而來因則異。
少陰傳陽證者有二,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是傳陽明,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是傳太陽。
下利便膿血,指大便言,熱在膀胱而便血,是指小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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