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來蘇集卷二麻黃湯證上12】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緊者,以脈法論,當身疼痛,宜發其汗,然寸脈雖浮緊,而尺中遲,則不得據此法矣尺主血,血少則營氣不足,雖發汗,決不能作汗,正氣反虛,不特身疼不除而亡血亡津液之變起矣。
假令是設辭,是深一層看法,此與脈浮數而尺中微者同義,陽盛者不妨發汗,變症惟衄,衄乃解矣,陰虛者不可發汗,亡陽之變,恐難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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