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佩衡醫案-傷寒病少陰陰極似陽證一】
楊××,男,三十一歲,雲南省姚安縣人。
1923年3月,已病廿日。
始因微感風寒,身熱頭痛,連進某醫方藥十餘劑,每劑皆以苦寒涼下並重加犀角、羚羊角、黃連等,愈進愈劇,猶不自反,殆至危在旦夕,始延余診視。
斯時病者目赤,唇腫而焦,赤足露身,煩躁不眠,神昏澹語,身熱似火,渴喜滾燙水飲,小便短赤,大便已數日不解,食物不進,脈浮虛欲散,此乃風寒誤治之變證。
緣由誤服苦寒涼下 太過,已將真陽逼越於外而成陰極似陽之症,外雖現一派熱象,是為假熱,而內則寒冷已極,是為真寒。
如確係陽症,內熱薰蒸,應見大渴飲冷,豈有尚喜滾飲乎?況脈來虛浮欲散,是為元陽有將脫之兆,昔寒涼下,不可再服,惟有大劑回陽收納,或可挽回生機。
病象如此,甚為危篤。
急擬白通湯加上肉桂一劑治之。
附片60克 乾薑26克 上肉桂10克(研末,泡水兌入) 蔥白4莖擬方之後,病家云及是晚因無人主持,未敢煎服。
次晨,又急來延診,余仍執前方不變,並告以先用上肉桂泡水試服,若能耐受,則照方煎服,舍此別無良法。
病家乃以上肉桂水與服之。
服後旋即嘔吐涎痰碗許,人事稍清,自云內心爽快,遂進上方。
服一劑後,病情較減,即現出惡寒肢冷之象。
午後再診,身熱約退一二,已不作煩躁譫語之狀,且得熟寐片刻,乃以四逆湯加上肉桂主之。
附片100克 乾薑36克 甘草12克 上肉桂10克(研末,泡水兌入) 服上方後,身熱退去四、五,脈稍有神,小便赤而長,略進稀粥。
再劑則熱退七、八,大便始通,色黑而硬,惟咳嗽痰多,痰中兼帶有血。
病家另延數醫診視,皆云熱症,出方總不離苦寒涼下之法。
由於前醫所誤之鑒,又未敢輕試。
後因病人吃梨一個,當晚忽發狂打人,身熱大作,有如前狀,又急邀余診治,始言吃梨之事。
余視之,舌白而滑,仍喜滾飲,此陽神尚虛,陰寒未淨,急欲扶陽猶不及,反與滋陰清 涼之水果,又增裏寒,病遂加重。
即告以禁服生酸水果冷物及清涼苦寒之藥為幸,余仍主以大劑回陽祛寒之劑治之。
照第二方加倍分量,並加茯苓30克、半夏16克、北細辛4克,早晚各服一劑,共連服六劑。
三日後再診,身熱已不作,咳痰漸愈,飲食增加,小便淡黃而長,大便轉黃而溏。
又照方去半夏、細辛,加砂仁、白朮、口耆,每日一劑,連進十餘劑,諸病俱愈。
後體健勝於前。
按:凡病有真熱證與真寒證之分,又有真熱假寒證與真寒假熱證之別。
然真者易識,而假者難辨。
《內經》曰: 「治病必求於本。
」即凡病當須辨明陰陽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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