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訂正《素問‧脈要精微論》一則備考】 [打印本頁]

作者: 我本善良    時間: 2012-8-6 04:19
標題: 【訂正《素問‧脈要精微論》一則備考】

訂正《素問‧脈要精微論》一則備考

 

尺內兩傍,則季脅也。

 

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註〕:
 

內、外二字,前人有以尺部一脈,前半部脈、後半部脈為訓者;有以內側曰內、外側曰外為訓者,皆非也。

 

蓋脈之形,渾然純一,並不兩條,亦不兩截。

 

若以前半部,後半部為是,則視脈為兩截矣。

 

若以尺內側,尺外側為是,則視脈為兩條矣。

 

故知二說皆非也。熟玩通章經文,自知其為傳寫之訛。

 

豈有獨於脾胃,則曰: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者耶?

 

蓋外以候腑,內以候臟,《內經》脈書,確然可考,故當以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之句為正。

 

其尺外之外字,當是裡字;尺裡之裡字,當是外字。

 

中附上,左右之內,外字,上附上,左右之內,外字,皆當改之。

 

故不循舊圖所列,以符外候腑,內候臟之義也。

 

前以候前,謂關之前寸也;後以候後,謂關之後尺也。

 

上竟上者,謂上盡魚際也;下竟下者,謂下盡尺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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