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四歲娃作保借三千萬 判免賠】
台視 2011-12-05 14:35
19年前一名林姓男子向第一銀行南高雄分行貸款三千萬,拿自己年僅7歲和4歲的兩個兒子當連帶保證人,居然獲准,順利借錢,兩個兒子成年開始工作後,被銀行催討還錢,兩兄弟訴請免還,法官審理後認為,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 代替不是子女利益所簽的契約,小孩成年後如果不同意,就算無效。
引用: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1112057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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