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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特殊境遇家庭津貼 禁扣押抵債】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8-3 01:13
標題: 【特殊境遇家庭津貼 禁扣押抵債】

特殊境遇家庭津貼 禁扣押抵債

 

中時電子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2011-11-23 02:39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失能的隔代教養家庭列入「特殊境遇家庭」、放寬特殊境遇家庭申請醫療補助的門檻,也明定政府發放給特殊境遇家庭的救助津貼,不能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債權標的。

 

修正案放寬特殊境遇家庭的認定;如祖父母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只要是經濟合乎扶助標準的隔代教養家庭,也可納入特殊境遇家庭範圍。

 

此外,申請傷病醫療補助部分,也降低申請門檻。

 

現行規定,相關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台幣五萬元,且無力負擔,才可以申請;昨天院會三讀通過將五萬元下修為三萬元,即可申請。

 

另外,為避免政府的救助津貼被債權人申請由法院強制扣押,法案也明訂扶助津貼不得作為扣押、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債權標的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表示,政府發放給特殊境遇家庭的各項津貼,目的是要保障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因為經濟沉重負擔而失去求生意志。

 

為了不讓被補助人及家庭因為債權人的申請假扣押、抵銷、擔保或因其他因素使其資產受到法院強制執行,因此提案增訂限制條文,才能達到特殊境遇家庭受扶助的功能及目的。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healthy/201111/20111123482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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