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三 中風門方 胃風湯156】
胃風湯 見前。
治虛風證能食,手足麻木,牙關急搐,目內蠕 ,胃風面腫。
按:虛風入胃反能食者,乃風入而助其胃之火熱,故比平常食加進也。
此去癉成為消中不遠,此方但治其風,不治其火熱,殊不合《內經》之旨。
必於竹瀝、麥冬、花粉、葳蕤、石膏、生地、梨汁甘寒藥中,加入升麻、葛根、甘草為劑,始克有當。
況風既入胃,《內經》述其五變:曰厥巔;曰寒熱;曰消中;曰飧泄;曰癘風,隨人之寒熱,或上或下,變病若此其可畏。
奈何不習不察,徒欲檢方而治病耶有志於醫者,自為深造,無寄後人籬下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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