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聖惠方 41 卷第三十二 癰疽論】
作者是 宋.王懷隱等。
經云。
黃帝問於岐伯曰:夫癰疽何以別之。
岐伯答曰:榮衛稽留於經脈之中,則血澀不 行。
血澀不行,則衛氣壅遏而不通,故生大熱,熱盛則肉腐為膿。
然不能陷肌於骨髓。
骨髓不為骨髓已流血而狠聚內則生胸腹腑臟之中。
外則生膚肉筋骨之表。
凡此二毒。
發無定處。
而有常名。
夫壅滯之本者,始於血老不作汗。
肉陳不脫垢。
蒸氣不能外達。
留積遂成內熱所為也。
夫癰疽生膿水之成。
非天降。
非地出。
蓋微之所成也。
大保命全生者,謁醫於無傷。
防萌於未形。
理之於未成。
是謂朝覺而夕理。
使身被癰疽之疾。
致令膿血之聚者,不亦去道遠乎。
膿水已成,則死者十有八九矣。
豈不慎歟。
然而發有多端。
感動不一。
為瘡為癤為癰為疽。
初覺小異。
須懷大怖唯宜懼不極刑。
歲。
人且須及癰疽癤必愈。
間。
其一頭如疽生於易得痊灸。
為皆由內 液疏其 熱多者 時蒼黃。
何能辨於此疾淺深。
是以斃也。
療癰疽者,同夫暴蹶之疾。
有足而發有緩急。
發於喉舌頭面腦項間。
肩背上胸腹裡。
四肢大節。
女子妒乳 為緩。
若生險處。
朝覺而夕理。
或可獲痊。
忽不遇良醫。
自複不明此喻。
痊者幸矣。
然癰疽所發有二等。
腫高而軟者,發於血脈。
腫下而堅者,發變者,發於骨髓。
淺瘡者欲在濃處。
深瘡者欲在薄處。
癰疽腫。
大按乃痛者膿淺。
所按之處不複者無膿。
必是水也。
發腫日漸增長而不大熱。
時時牽痛者氣瘤也。
謂氣結為腫。
久久而不消。
後亦成癰。
此是寒氣排決應當發熱而又惡寒者,癰疽也。
論曰:簪貴發腫。
危困者多。
市俗有之。
所殆者少。
何則。
人受氣同稟陰陽。
共食醋咸。
病有殊異。
答曰:夫勛赫英傑。
嗜欲非常。
冬不履於凍寒。
夏不傷於炎暑。
擊鐘鼎食。
兼餌乳石之流。
積陰滯陽。
遂致澀凝之弊。
鬱氣傷於血脈。
癰疽隨 積而生。
重者旬日而終。
輕者逾月而殞。
是故市俗則不然矣。
何者,蔬食不給於口。
寒暑屢中於形。
當衛縱有沉 。
力役毒隨汗泄。
寢御理異。
病故殊途。
將逸性類於勞生。
豈可同日而語哉。
是以晉尚書褚澄。
療寡婦尼僧。
雖無房室之勞。
而有憂思之苦。
此乃深達其性者也。
審其浮沉之針。
艾若灸烙合度。
實不足憂。
或任庸愚。
危斃立致。
遇良醫者必保十全。
或因循侮慢。
或詢於凡流。
或自以委命。
或祈以自瘥。
或犯以諸類。
蓋疑謀之喪生也。
古人患癰。
已成大膿者,十不存一二。
有疽生於指上。
療者於後節截去之。
傳曰盧淳有截指之效靜而思之。
非良法也。
何者,夫療癰疽。
未精辨識。
一概施之以針艾。
用之鈹割。
為毒則劇保效誠難。
劉涓盧扁之流。
雖擅名於前。
審詳理趣。
亦未得全通也。
是以古人見癰有大膿而棄之。
有疽在指。
斷之而不疑。
棄膿則舍重而非工。
截手則傷本而哉。
今之所療,則不然矣。
何者,調臟腑致其疏通。
和營衛使無壅氣血聚散之源。
內則補虛而瀉實。
調浮而和沉。
外則以湯水淋注以 者使筋骨保全。
淺者令膚肉不壞。
至於將攝條例。
並有銓次。
然而之於心。
非愚能盡。
醫者意也。
隨時之義。
略陳梗概,以定大綱云。
引用:http://www.jkloha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3209:00-&catid=138:2010-12-14-12-26-46&Itemid=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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