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聖惠方 37 卷第二十八 解水毒諸方】
作者是 宋.王懷隱等。
自三吳巴東。
及南諸山郡縣。
有山谷溪源處。
有水毒病。
春秋轉得。
一名中水。
一名中溪。
一名中洒蘇駭。
乃東人所呼。
一名水病。
亦名溪溫。
今人中溪,以其病與射工相似。
通呼溪四肢日則膿急能脈沉細遲者為陰。
是雌溪。
難治。
欲知審是。
中水者,手足指冷即是。
若不冷非也。
其冷或 一寸。
或至腕。
或至肘膝。
冷至二寸為微。
至肘膝為劇。
又云:作湯數斗。
用蒜四升。
搗碎。
投於湯內良。
絞去滓,適寒溫,以自浴。
若身體發赤斑文者是也。
又云:發瘡處。
但如黑點繞四邊赤。
狀如雞眼。
在高處難治。
下處則易治。
無複余異。
其候但覺寒熱頭痛。
腰背急強。
手腳冷。
久咳欲眠。
朝瘥暮劇。
然則溪病。
不假蒜湯及視下部瘡也。
此証者至困時。
亦 皆洞利及齒間血出。
其熱勢漸猛者,則心腹煩亂。
不食而狂語。
或有下血物如爛肝。
十餘日至二十日則死不測。
是蟲蝕五臟肛傷故也。
又云溪病不瘥。
乃飛蟲來入。
或在皮膚腹脅之間數自多少不定。
此即應是所雲蟲啖蝕五臟。
及下部之事。
若攻啖五臟便死。
彼土辟卻之法。
略與射工相似也。
引用:http://www.jklohas.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3205:00-&catid=138:2010-12-14-12-26-46&Itemid=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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