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債】
文/曾維瑜
雖是同林鳥,但大難來時各自飛,這,算是反射行為吧?
倘若我們要苛責、要追究,無非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比較高等,因為道德、責任、義務或者感情等等關係,不該這樣「自然反應」。
只是,將夫妻或情人比喻為同林鳥,究竟是一種理所當然,或者,本來就是做不到的事情?
所謂欠稅大戶,倘若不能立即繳出一億元稅金,就要被關進牢裡了。
一億元及時趕到,但媒體關注的,是大戶過往的妻子、女友以及現任女友們,誰幫了他、誰沒幫。
報上說,大戶雖然花心,但交往時都相當慷慨,該給的,一樣沒少。
但我想女人們的心裡,那個天平或量尺,應該不是這樣計算的。
倘若大戶給A一億,也給B一億,這樣怎麼能算是公平?
A或B的心裡應該都認為,自己應該要是那個獨一無二的唯一,自己得到的,無論有形無形,都該是最多最好的吧?
此時此刻幫或不幫,口袋裡有沒有多餘的錢,也或者,並不是絕對關鍵性的因素吧!
男人走的時候是怎麼走的?
什麼狀況下走,為了誰而走?
那個「誰」,比起自己,優或者劣、好或者壞?這麼多年過後,這口氣吞下去了沒有?
或者還一直在胸口噎著?
現在的自己,比起當時,身材、臉蛋、經濟狀況、身邊的男人……更風光?
或者沒有?
我無法確認「各自飛」是否是一種絕情,但我的確相信,「各自飛」絕對其來有自。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1uH4_mGeGVpB8tysx6HLbQ--/article?mid=8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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