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卷六 破傷風 論1156】
破傷風
論 《內經》曰:風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則腠理閉拒,雖有大風苛毒,而弗能為害也。
若夫破傷風證,因事擊破皮肉,往往視為尋常,殊不知風邪乘虛而客襲之,漸至變為惡候。
又諸瘡久不合口,風邪亦能內襲,或用湯淋洗,或著艾焚灸,其湯火之毒瓦斯,亦與破傷風邪無異。
其為證也,皆能傳播經絡,燒爍真氣,是以寒熱間作,甚則口噤目斜,身體強直,如角弓反張之狀,死在旦夕,誠可哀憫!治之之法,當同傷寒處治,因其有在表、在裡、半表半裡三者之不同,故不離乎汗、下、和三法也。
是故在表汗之,在裡者下之,在表裡之間者宜和解之,又不可過其法也。
閭閻野人,多不識此證殺人之易,早不求醫治療,而袖手待斃,哀哉!
引用: 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86%AB%E5%AD%B8%E6%AD%A3%E5%82%B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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