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卷三 吞酸論365】
論 《內經》曰:諸嘔吐酸,皆屬於熱。
惟李東垣獨以為寒,誠一偏之見也。
河間原病式曰: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則肝木自甚,故為酸也。
如飲食熱,則易於酸矣,是以肝熱則口酸也。
或言為寒者,但謂傷生冷硬物,而喜噫醋吞酸,故俗醫主於溫和脾胃。
豈知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蓋寒傷皮毛,則腠理閉密,陽氣怫鬱而為熱證。
故傷寒熱在表,而以麻黃湯熱藥發散,使腠理開通,汗泄熱退而愈也。
凡內傷冷物者,或但陰勝陽而為病寒,或寒熱相搏怫鬱而為病熱,亦有內傷冷物而反病熱,得汗泄熱退身涼而病愈也。
或微而止為中酸,俗謂之醋心,法宜溫藥散之,亦猶傷寒解表之義。
若久吞酸不已,則不宜溫,宜以寒藥治之,後以涼藥調之,結散熱去則氣和矣。
所以中酸不宜食黏滑油膩者,謂能令氣鬱不通暢,如食物在器復蓋,熱而自酸。
宜食菜蔬,能令氣之通利也。
曰寒曰熱,於斯明矣,學人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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