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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還姓於民 新住民姓氏擬放寬】 [打印本頁]

作者: tan2818    時間: 2012-7-18 12:11
標題: 【還姓於民 新住民姓氏擬放寬】

還姓於民 新住民姓氏擬放寬

 

更新日期:2011/09/25 10:53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5日電)「請問貴姓大名?」新住民辦理戶籍登記,中文姓氏取法大有學問。依現行法規,新住民登記中文姓氏仍須有字典憑據,內政部正研議放寬規定,還「姓」於民,尊重多元文化。


根據「姓名條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其配偶及子女的中文姓氏,都應符合中華民國的姓名習慣。


戶政人員實務上為新住民辦理登記時時,所登錄的中文姓氏為符合法令規定的姓名習慣,得先過「字典」一關,新住民的中文姓氏必須在康熙、辭海、辭源等字典中有記載為姓氏,才能正式登記,有如「翻字典定一生」。


第一線的地方戶政人員表示,台灣社會多元化,通婚或歸化的新住民越來越多,新住民在戶政機關登記中文姓名時,實務上最困擾雙方的就是「姓氏」問題,因為許多新住民姓氏的譯音,往往在字典或傳統百家姓上找不到。


戶政人員指出,來自日本的新住民在姓氏登記上特別有爭議。

 

以「田中千繪」為例,戶政人員得須確認字典是否有姓氏「田中」,若沒有在字典裡,依現行法規,新住民就得考慮以字典中有的「田」為姓,名「中千繪」,或考慮冠夫姓、冠妻姓等其他方式。


內政部考量台灣多元族群文化的環境,尊重外來文化及新移民人權,最近公開預告擬將修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新住民的中文姓氏規範可望放寬,具有更大彈性。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參考日本對外籍人士歸化日本籍的相關法令,並比照現行原住民回復傳統姓名登記的方式,未來外國人、無國籍人與國人結婚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除可取用中文姓名外,擬將依個人意願,也可使用中文音譯姓名,或中文姓氏加上中文音譯名字,以及中文原名等方式。


草案目前仍在研議階段,須待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才能公布施行。1000925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5/5/2zcc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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