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商朝的天文曆法】 [打印本頁]

作者: 精靈    時間: 2012-5-23 16:41
標題: 【商朝的天文曆法】

商朝的天文曆法


商人不知有否占星術,但他們已會觀察天象而定曆法。


在甲骨蔔辭中已有日蝕、月蝕和星辰的記載,這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學的寶貴資料。


日蝕和月蝕的蝕字,甲骨文寫作、等形。

 

蔔辭中所記日蝕,目前已知的僅二見:


癸醜貞,日夕[(有)]食……田(上甲)?(《京》3965)癸酉貞,日夕又(有)食,佳若?


癸酉貞,日夕又(有)食,非若?(《佚》374)這裏的“日有食”與《詩經·小雅·十月之交》的“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同。

 

日蝕一般都發生在白天,但也有發生在傍晚的,“日夕有食”,便是其證。


甲骨蔔辭中又常有“日有哉”的記錄,如雲:


辛巳貞,日又,其告于父丁。(《後上》29·6)庚辰貞,日又,非禍,佳若(《粹》55)“日又哉”有兩種解釋,一如郭沫若所推測,以爲“哉與食,音同,蓋言日蝕之事耶?”①;一如陳夢家所說:“()讀若識志或痣,乃指日中黑氣或黑子”②,後者殆非③。


甲骨蔔辭中記載月蝕的比較多些,有的還記有月份,如雲:


癸未蔔,爭貞,旬亡禍?三日乙酉,月食,聞,八月。(《甲》1289+1749)。


[癸]未蔔,爭貞,翌甲申,易日?之(茲)夕月食?甲(霧),不雨?[正面]。


之夕月食[反面](《丙》56)。


七日己未,,庚申食。(《庫》1595)。


“月食”即“月有蝕”,《甲》1289+1749乃嚴一萍綴合而成,其中的“聞”字,董作賓說:“此字最初之意義,當爲奏報上‘達’之聞。……月食而方國奏報以‘聞’……(即)史志中……‘史官不見,郡國以聞’之語”①,甚是。

因爲這條蔔辭意思說,八月癸未這天,史官爭蔔問,這一旬中有沒有災禍,三日後的乙酉傍晚,發生了月蝕。這是別人報告的,所以特別注明一個“聞”字。

 

《丙編》56是一條正反面相接的蔔辭,正面意謂:癸未這天占蔔史官爭問,第二天甲申,天陰麽?這天晚上有月蝕麽?其結果甲[申]有霧,沒有下雨。反面的是正面的驗辭,說這天晚上果然出現了月蝕。

 

最後一條中的字,不識,可能指一種自然現象的字。

 

這條蔔辭是說,某月的第七天己未,夜空出現了,第二天庚申就出現了月蝕。


甲骨蔔辭中的星字,作??

 

或加聲旁作,其爲天上星宿之象形字,甚明。

 

蔔辭有雲:“冬(終)夕…亦大星”(《簠雜》120)。這個“大星”直到目前爲止還不清楚指的是什麽星。楊樹達在《積微居甲文說》中說:“大星者天上星大出也”,又說:“大星者,大夝也”②。


甲骨蔔辭雲:


辛未,酘,新星。(《前》7·14·1)這條蔔辭是說,辛未這天晚上,天空出現了一顆新星。

 

楊樹達雲:“新星者,新夝也”③,義不能盡解。

 

近來有人說,新星當是天文學上所說的變星,即本來亮度不大的星,平時用肉眼看不見,但是由于它的內部起了激烈變化,亮度突然增大,用肉眼看見了它,就叫它爲新星,說似可信①。

 

此外,蔔辭中又常有“星”(《拾》14·6)、“其星”(《厍》598)等記錄,似乎都是星辰之星。


由于農業生産的需要,商代已經有了比較完備的曆法。根據甲骨蔔辭的記錄可以看出,當時月有大小,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一年爲十二月,因十二個大小月加起來只有354或355天,所以采用閏月來調整一年的天數,使一年中的四季變化能在一定的時間內。

 

這個閏月,在早期蔔辭中是放在應當置閏那年最後的一個月即十二月之後,所以叫“十三月”。

 

這在曆法上叫做“年終置閏”法。

 

在晚期的蔔辭中,閏月就放在應置閏那一年的某一月,如閏五月,那年當中就有兩個五月,這在曆法上叫做“年中置閏”法。這種曆法,既不是根據太陽運動所測得的一年爲基礎的陽曆,也不是以月亮圓缺爲一個記日周期,即朔望月爲基礎的純陰曆,而是“以閏(月)定四爲成歲”的陰陽合曆。


甲骨蔔辭中有雲:“癸醜蔔貞,今歲受禾,弘吉,在八月,佳王八祀”(《粹》896)。

 

可證在帝乙、帝辛時代,歲、年、與祀三者還是有區別的。

 

甲骨文中的歲字,作、形;年字,作形;祀字,作形。


歲字象一種有柄之半月形切割工具,其刃部上之二點,乃刃上所穿之孔,以便穿繩而將刃部緊縛于柄。古人用歲收割禾穗,又用以切割牲體,故“歲之言穗,言刿”②,當是歲的正解。

 

由于以歲收割莊稼,在蔔辭中就有指一年的總稱,例如:“今歲受年”(《甲》3298)、“來歲受年”(《乙》6881),但其是指一年的莊稼收成好壞,不是用作記時的。年字也非記時之年,《說文》稱:“年,谷熟也。”《谷梁傳》桓公三年亦雲:“五谷皆熟有年也。”年可能是記若幹個收獲季節,如雲:“自今十年有五,王豐”。

 

(《續》1·44·5),“受(有)年”(《甲》3430)。

 

甲骨蔔辭中記時的年,不叫歲,也不叫年,早期蔔辭中只記日月,晚期蔔辭中才出現記時的年,叫作祀。這是與商王在一年中不斷舉行祭祀有關。

 

我們知道,一年中,商王要根據不同的時間舉行各種不同的祭祀,祭完一遍,一年的時間也就過去了,所以用祭祀的祀來代表年。

 

這與《爾雅·釋天》:“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的說法是一致的。


春夏秋冬四季的分法,起于春秋時代以後,在此以前大概只有兩季。甲骨文中的春字,作(楚)①形;秋字,作形②。“貞,來春,不其受年”(《粹》881)、“戊午蔔,我貞,今秋,我入商?”(《後下》42·3)等辭中的“春”、“秋”兩字都是一年的意思,不是四季中的春和秋。

 

由于農業生産的需要,也有可能在商代只有春種、秋收兩段時間的劃分,所以就用春秋二字來代表一年的時間。


商代的記日方法是用十個天幹和十二個地支字相配合來表示,即從甲配子(甲子)到癸配亥(癸亥),配完剛好是六十個。

 

甲骨文中有一些幹支表,不是蔔辭,而是備用的“曆書”,可能是當時的史官在占蔔時刻查日期用的。

 

用于支來記日的方法在商代以前就已經有了,在我國一直使用到近代。


商代的一天內的時間分段,都各有專名。


甲骨蔔辭中的日和夕是相對的,日指白天,夕指天黑以後至天亮以前的黑夜。

 

夕字,甲骨文中寫作、形,和月字的形狀完全一樣,只有在辭例中才能區別出是夕,還是月。


旦字,甲骨文寫作、、形,如雲:“旦不雨”(《粹》702)、“于翌日旦大雨”(《金》381)等例。明字,甲骨文作、形,例如“乙巳明雨”(《乙》6664)中的“明”和“旦”一樣,都是指天亮以後的時間。《說文》雲:“旦,明也。”《淮南子·天文篇》分“明”爲晨明,明、旦明三段時間。


旦、明以後的時間叫做大采、大食或朝。

 

“大采雨自北征”(《乙》116)的“采”,甲骨文作“”、“”形;大食,不□(啓)”(《粹》999)的“食”與日蝕、月蝕的蝕同,作形;“朝又(有)雨”(《佚》292)的“朝”,字,甲骨文作、等形。


大采、大食、朝以後的時間叫做中日,相當于現在的“正午”。

 

“中日,其雨”(《粹》719)的“中日”,甲骨文寫作日。


中日以後的時間叫做昃,甲骨文作形,象太陽已經偏西,人們需要側頭去看太陽的形狀。

 

甲骨蔔辭有雲:“昃雨自北”(《合》78)、“昃其雨”(《明》703)。


小食,是商人下午吃飯的時間,大食、小食就是當時朝夕兩餐之時。大食就是上午吃飯的時間。

 

從“中日至墉”(《甲》547)、“昃至墉(),不雨,中日至昃,其雨?”《掇一》394)、“墉至昏,不雨?”(《粹》751)等辭例看來,可以知道中日,昃、墉、昏是先後爲序的。

 

“墉”又者作“墉”或“”。墉是相當于黃昏前的時間。


小食以後的時間叫做小采或昏、莫(暮)。

 

“今日小采,允大雨”(《佚》276)中的小采與大采相對,大采爲朝,小采爲夕。

 

“今日辛,至昏雨”(《甯》1·70)的昏字,甲骨文作形,昏在墉之後,墉在昃之後,可知昏爲昏夜。旦、昏是相對的,旦是日出,昏是日入。

 

“其莫(暮)不其雨”(《粹》695)的“莫”即“暮,甲骨文作、形,象日入于草莽之中,朝莫相對,朝在天明之後,莫與昏相當。小采昏、莫都是指的日落黃昏時節。

 

這與《國語》,《魯語》中的大采朝日,……(小)采夕月”的記載是一致的。


引用
http://www.hxlsw.com/history/shang/ls/2006/0920/387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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