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法典】
甘誓:這是夏啓在准備討伐有扈氏時,在甘(今陝西戶縣西南)發布的戰爭動員令。甘誓是迄今發現的最早的帶有軍法性質的規範。
甘誓裏有“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等內容。
"威侮五行"就是不敬上天;"怠棄三正"就是不重用大臣。
"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指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先祖的神位前頒行賞賜;不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社神的面前給予懲罰。
禹刑:夏朝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該法典爲平定"亂政"而作,因追念其先祖而命名爲禹刑,所謂"夏有亂政,而作禹刑"。
其具體內容已無從查考,據《周禮.秋官.司刑》記載:"夏刑,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宮辟五百,劓、墨各千。"說明夏朝已經有了五種刑罰,共三千條。當然,這些記載都是後人的追述,禹刑的內容有待于進一步考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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