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帝王對宗教的認知】
《清朝續文獻通考》說:「太宗﹙皇太極﹚時崇德七年,達賴、班禪謂東土有聖人出,特貢方物,表稱曼殊師利大皇帝。翌年遣使存問,稱之為金剛力士。」
可見藏滿統治者皆曾相互標榜,宣稱對方是當今菩薩,承認其政教合一的推行。
由於“藏傳佛教”各大小領袖是以轉世形式來傳承的,對於轉世靈童的尋訪過程,便產生了許多政治弊端,成了壟斷和爭奪的情形。乾隆看透“藏傳佛教”而認為“蓋佛本無生,豈能轉世?”
便於五十七年﹙西元1792年﹚諭軍機大臣:「前後藏為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駐錫之地,各蒙古以及番眾人等,前往煎茶瞻拜,皈依佛法,必其化身的確,方足以衍禪教而愜人心。今藏內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呼畢勒罕示寂後,俱令拉穆吹忠作法降神,俟神附伊體,指明呼畢勒罕所在。
拉穆吹忠既不能認真降神,往往受人囑求,任意妄指,是以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丹巴呼圖克圖等,以親族姻婭,遞相傳襲,近數十年來,總出一家,竟與蒙古世職無異,甚至丹津班朱爾之子,亦出有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者,以致蒙古番眾,沸騰物議,均懷不平。
即仲巴與沙瑪爾巴二人同為前輩班禪弟兄,仲巴系扎什倫布商卓忒巴,坐享豐厚;沙瑪爾巴居住廓爾喀,未能分潤,遂爾藉口生心,唆使賊匪前來搶掠。
此即呼畢勒罕之不真,族屬傳襲之流弊所由起也。
嗣後,應照前降諭旨,令拉穆吹忠四人,認真作法降神指出,務尋實在根基呼畢勒罕名姓若干,將生年月日各書一簽,貯於由京發去之金奔巴瓶內,令達賴喇嘛等,會同駐藏大臣共同念經,對眾拈定具奏,作為呼畢勒罕。
不得聽其仍前任意妄指,私相傳襲,以除積弊而服人心。」於是,清政府從此控制了活佛確認的權力,乾隆所賜的金奔巴瓶,成了清皇權在西藏的象徵。故有“香界從來知佛大,而今更識帝王尊”之詩表明。
「利用黃教治理蒙古,利用蒙古管理西藏」是清朝的手段。乾隆五十五年,紅帽喇嘛沙馬爾巴煽動葛爾喀部興兵闖關,因此決定對娶妻留髮的紅帽喇嘛大整頓,特別護持黃教,而排斥紅教。
乾隆五十八年,又再次強調達賴、班禪之親族及蒙古汗王、貝勒、貝子、公、札薩克、台吉之子均禁止指認為呼畢勒罕,「……其從前王公子弟內,私自作為呼畢勒罕之陋習,永行停止。
朕之此旨,原因各蒙古汗王、貝勒等既有世爵,可以承襲罔替,已極尊榮,何必復占一呼畢勒罕,又謀喇嘛之利,似此見小,罔知大義,將來必致謀奪財產,起爭肇,滋生事端。
若……伊等牟利不已,久而或致爭奪相尋,成何事體,是朕之整飭流弊,正所以護衛黃教,厚愛蒙古人等,使其各闢愚蒙,永除爭競。」
乾隆以後,外蒙的最高活佛哲布丹巴圓寂,其靈童都要到西藏去尋找;內蒙的最高活佛章嘉圓寂,其靈童都要到甘肅和青海尋找,而不得就近在蒙族人中確認。
並規定大、小金川、五臺山喇嘛寺的住持,要從西藏調用;伊犁地方大寺的堪布,則從北京或熱河調用,並且三年一換,以防久住生患。
清王朝對“藏傳佛教”的態度也是費盡心機,但與元朝不同,清太宗皇太極曾公開說:「喇嘛等口作訛言,假以供佛持戒為名,潛肆邪淫,貪圖財物,悖逆造罪。又索取生人財帛牲畜,詭稱使人免以幽冥,其誕妄為尤甚。喇嘛等不過身在世間,造作罪孽,欺訛無知之人耳。至於冥司,孰念彼之情面,遂免其罪乎?」
清太宗於後金天聰八年﹙西元1634年﹚說:「蒙古諸貝子自棄蒙古之語、名號,俱學喇嘛,卒致國運衰微。」由於蒙古部落“剛直好勇”,“三皇不治,五帝不服”,所以只能利用蒙古部落“敬奉喇嘛教”的特點,以收其心,結成聯盟,進行治理。自稱“不好仙佛”的康熙曾直言不諱地說:「在蒙古地區“建一廟,勝養十萬兵”。」(用以消耗力量)
《清朝續文獻通考》就指出:「……各部蒙古一心歸之,興黃教即所以安眾蒙古,所係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諂敬“番僧”也。」
「邊居之人野性難化,故令其信認喇嘛,承襲管轄。」眼見佛教是有助於王權的得力工具,於是十七世紀中葉,在清朝政府和蒙古貴族的扶持下,“喇嘛教”在蒙古地區的發展到了鼎盛的時期。
清王朝對內地僧人和寺廟是採取限制數量的政策,但在清朝的鼓勵下,則在蒙古地區大大宣揚教化、大大提倡興建寺廟,把蒙古地區的財力、物力和人力都消耗在興建寺廟上,如今在蒙古地區所見的寺廟,絕大多數是建於清代,從此蒙古人也不再有能力興兵侵犯各國。
十八世紀中葉以後,內蒙古地區修建寺廟形成了一種狂熱風潮。盟有盟廟,旗有旗廟,蘇木有蘇木廟,嘎查有嘎查廟,王公貴族和富戶有家廟。
光緒年間統計,光是內蒙地區就有寺廟1600餘座,喇嘛人數高達十萬人以上。
這些宏偉壯觀、金碧輝煌,華麗如宮殿的寺廟,其資金來源主要是:
一.滿清政府從國庫撥出巨款。
二.蒙古王公貴族和富戶為討好滿清,慷慨解囊。
三.有名望的高僧喇嘛為了給自己樹碑立傳,千方百計向信徒募款。
四.虔誠的蒙古信眾不惜一切捐資出來。
在當時,西藏與蒙古為了興建佛寺,造成社會長期的落後。(台灣早已步入後塵)
康熙曾說:「蒙古惑於喇嘛,罄其家資不知顧惜,此皆愚人偏信禍福之說,而不知其終無益也。」
又說:「蒙古之性,彌信詭言,但聞喇嘛呼比爾汗,不詳其偽,極誠叩頭,選牲畜等物,以為可以獲得福長生,致破蕩家產,不以為意。」﹙以如今的“喇嘛教”在台灣掀起的風潮,頗有點類似,被有些冒充的假上師,對無知單純的信眾騙財騙色,具明眼者不應不重視此嚴重問題。﹚
康熙皇帝說:「蒙古惑於喇嘛,罄其家貲不知顧惜,此皆愚人偏信禍福之說,而不知其終無益也。……
一切僧道,原不可過於優崇,若一時優崇,日後漸加縱肆,或別致妄為。」
但是面對治理蒙古諸部時,深知「佛教之興,其來久矣,使人遷善去惡,陰翊德化,不可忽也。」
雍正說:「廣布黃教,宣講經典,使番夷僧俗崇法慕義,億萬斯年,永躋仁壽之域,則以佐祝王化,時有裨益。」
乾隆說:「興黃教,所以安眾蒙古,所係非小,故不可不保護之,而非若元朝之曲庇諂敬番僧也。」
讓蒙古等各族人終日誦經、禱告、戒殺、唱咒、修道,可以把當代優秀的知識分子都限制一起。
尤其人人在為了追求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前題下,必須付出大半生心力,自然無暇去思考統治者的不懷好意,人民也正好上了「大希臘化順民政策」的圈套。
或許是佛教本質上的寬容性格,反成為其弱點,有的人認為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上,佛教未曾扮演一次宗教戰爭的主角,(但是早年有阿育王的「不信則殺」的強迫信仰;
中古時期西域諸佛教王國的相互併吞;
近年來已有緬甸的佛教徒與印度教徒之戰等,都是帝王私心興起的殺伐)
遇到其他宗教入侵時,亦欠缺與外敵爭生存的耐力。
佛教每逢具有強大自我主張之他種因素介入時,總有自動引身而退的傾向。
而佛教徒個人被訓示如此,也很難在社會上立足長久。
以蒙古──突厥族建立的古代諸國為例,從匈奴入據洛陽到滿族﹙通古斯族女真人,明末先建立後金──愛新Aisin國﹚進入北京﹙大都﹚之一千三百年間,該地區全民凡是信仰了佛教,不但國力變得貧窮,就連戰鬥力也失去了,生存餘地全賴鄰國的臉色。
如同古印度佛教沒有戰鬥力,就受到狂熱的回教「伽日尼王朝」、「土庫曼阿富汗王朝」、蒙兀兒帝國﹙Mogul Empire﹚入侵,分別統治各長達三百多年,造成分裂為今之阿富汗﹙Afghanistan﹚、巴基斯坦﹙Pakistan﹚、喀什米爾 ﹙Kashmir﹚;
近代英國入侵二百多年,又失去了孟加拉﹙Bengal﹚國。因知印度這兩千年來有三分之二時期是被外族統治。由此歷史可以明證,所以,現代的我們要特別注意這種反效果的利害。
既然經過滿清政府深謀遠慮的推波助浪,在制定「興黃教以安眾蒙古」的政策下,使得寺院成為蒙古草原的主要建築,也增加一個游牧君長長期定居的所在。
現在來看蒙古的寺廟建築是以漢式、藏式和漢藏結合的居多,寺塔則以印度式、藏式和印藏結合式的居多,純蒙古式或蒙藏結合式的較少。
蒙古大寺廟的布局也是由山門、鐘樓和鼓樓、天王殿、正殿、供佛殿、講經殿、邁達里佛殿﹙彌勒佛殿﹚、金剛殿、菩薩殿、度母殿、羅漢殿、天神殿、千佛殿、藏經殿、轉輪殿、活佛府邸、舍利殿、塔、寺廟倉、僧房宿舍等組成。
以游牧為主的蒙古部落,就以固定的寺廟建築為中心,首先是貴族的領地,後來逐漸形成草原上的城市。因此,“藏傳佛教”經過二百多年的傳播與發展,已深深影響蒙古社會,如今寺廟在蒙古地區不僅是宗教的信仰中心,更是政治、經濟、文化、娛樂活動和醫療的中心,這也是當時未能料想得到的。
可是清末時,清政府派三多為庫倫練兵大臣,所有機關之經費皆責令蒙古官吏供應,當然蒙古官吏就像蒙古人民強索,人民不堪其擾,而相率逃避。
到了公元1911年,庫倫活佛哲布尊丹巴派代表團向俄羅斯求援,在表達脫離大清帝國,希望獨立建國的同時,可以從發出號召蒙古人民的文告知悉:「竊查清國遣派大臣駐庫以來,欺壓蒙眾,騷擾地方,……漢官執掌國權,辦事多不平允,需索蒙眾,敗壞宗教一切舊規,並不體恤,因而各自失望,……非圖獨立,斷難生存。」
終於獲得俄國政府援助,該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正式聲明:「蒙古已定宗旨,將全土自行保護,定為大蒙古帝國,共推哲布尊丹巴為大皇帝。」
才經一個月的時間內,便完全驅逐清軍,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哲布尊丹巴活佛在庫倫登基,國號「大蒙古國」,年號「共載」,仍然是教政合一的國家。
蒙古國組織新政府,的確比中華民國早了四天。外蒙古的建國仍然波折頻生,雖經過三次的獨立宣告,才在公元1945年,舉行公民投票,獲得百分之九十八點四的票數支持。
公元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承認外蒙古獨立。
早期清政府想以宗教來統治的錯誤態度,根本就不是真心來對待蒙古人民,以及後來清官對宗教的手段如此惡劣,難怪外蒙古民眾會受不了,才逼得外蒙走向獨立。
乾隆九年﹙西元1744年﹚,乾隆依清朝的慣例,將已故皇帝生前的府第改為寺廟。在原王府行宮的基礎上,興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喇嘛廟。
雍和宮從此成為清政府管理全國喇嘛教的事務中心,蒙藏地區的許多重要寺廟的住持喇嘛,都必須先由雍和宮抽簽認定後,才派往各地擔任住持喇嘛。
大昭寺前有“金瓶擎簽碑”,是清乾隆帝為避免認定大活佛轉世﹙reincarnation﹚靈童的弊端,規定達賴班禪及各大呼圖克圖活佛轉世,在認定靈童時必須在皇帝賜給的金瓶裡,將靈童們的名字寫在簽上,再由駐藏大臣擎簽認定,而刻石立碑于大昭寺前。
﹙乾隆在御制《喇嘛說》一文提到:茲製一金瓶,送往西藏,于凡轉世之呼畢垃罕,眾所舉數人,各書其名置瓶中,掣簽以定,雖不能盡去其弊,較之從前,一人之授意,或略公矣。﹚
“金奔巴瓶”,即金瓶,是清高宗於乾隆五十七年﹙西元1792年﹚所賜。
瓶高34公分,以蓮瓣紋、如意紋與纏枝紋等圖案雕飾,外包五色錦緞織成的瓶衣。
瓶內插有簽筒,筒內放置五支如意頭象牙簽。
此瓶原供奉在宗喀巴﹙Tsongkhapa,生平1357-1419年﹚像前,兩年前已改放西藏博物館珍藏。﹙以上簽即籤,兩字常互見﹚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so3qZkWTExbaL_GEr7EePezdqA--/article?mid=4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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