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 發表於 2014-11-23 21:55:29

【還有醉意!錯把油門當剎車 衝撞早餐店】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還有醉意!錯把油門當剎車 衝撞早餐店</FONT>】</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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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酒後疲勞駕駛惹禍!新北市永和一名吳姓男子前一晚跟客戶喝酒應酬後,先到旅館休息,上午才開車回家,可能還有幾分醉意,誤把油門當剎車,整台車衝進早餐店騎樓,幸好當時沒有撞到客人,肇事駕駛酒測值0.22,不只撞壞店家鐵門跟兩部機車,連自己價值近240萬的新車,也得維修,得不償失。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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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上午九點鐘,路口這台黑色轎車越開越快,明明該轉彎進巷子內,卻失控衝進公寓騎樓內,當時早餐店老闆娘,正在幫客人準備早餐,聽到砰一聲!回神時,店門口一團亂。早餐店老闆娘:「大家就嚇一跳,他(駕駛)就下來一直就道歉,說不好意思,我精神不是很好。」 </STRONG></P>
<P><BR><STRONG>肇事的吳姓駕駛沒有減速,先撞斷早餐店門口鐵欄杆,繼續衝上騎樓壓倒兩部機車,直到撞上水泥牆的鐵門才停下來,幸好沒有人受傷。早餐店老闆娘:「他應該要轉前面的巷子,但是他可能精神不是很好,然後他誤以為是這一條巷子。」 </STRONG></P>
<P><BR><STRONG>記者楊致中:「肇事駕駛家住在218巷,但是今天早上可能太疲勞了,他把238看成218,直接準備左轉的同時,這時候他誤把油門當成剎車,這樣一踩下去,整台車失控撞到早餐店門口騎樓,在繼續衝撞到樑柱才停下來。」 </STRONG></P>
<P><BR><STRONG>永和警交通組組長黃振迪:「駕駛人實施酒測酒測值是0.22,目前比照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來移送。」 </STRONG></P>
<P><BR><STRONG>警方調查56歲吳姓駕駛前一天跟客戶應酬喝酒,先到旅館休息一夜,清晨開車回家錯把油門當剎車,造成意外。除了買新機車賠償對方,也承諾會把鐵門修好,至於自己才剛買不到三個月,要價近240萬元的新車也得進廠維修,賠錢又吃上酒駕官司,得不償失。</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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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video.n.yam.com/20141119694809/"><STRONG>http://video.n.yam.com/20141119694809/</STRONG></A><STRONG>還有醉意!錯把油門當剎車%20衝撞早餐店</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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