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2818 發表於 2012-5-16 23:12:16

【不識字婦人一人多聲道 騙走1.8億】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不識字婦人一人多聲道 騙走1.8億</FONT>】</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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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婦人林海燕佯稱有九億元遺產可繼承,一人分飾數角,扮演有錢阿嬤、法官等角色,以遺產稅、分割費等理由,騙走四十多名被害人近兩億元,有人被騙得傾家蕩產,檢察官昨天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求刑十年。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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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離譜的是,既使全案被移送法辦,仍有被害人認為是檢警搞不清楚狀況,不斷向檢警遊說,指林海燕是無辜的。</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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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檢警雖調出地籍資料證明,指林海燕要「繼承」的土地是公有地,希望被害人清醒,被害人竟告訴警方,這是國際機密,才會以公有地當障眼法,檢警也勸不醒。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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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檢警指出,嫌犯林海燕(女,五十六歲、台中縣人)不識字,卻涉嫌巧立遺產稅、分割費、律師費、公證費、贈與稅等名目,一人變聲扮演「阿嬤」、「黃法官」、「蔡法官」、「黃小姐」多重角色行騙,共詐得一億八千四百七十八萬元,在台中縣買了三棟透天別墅、八輛轎車及四十二支手機。</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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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林海燕曾在泰國出過一張閩南語唱片,民國九十二年她化名「陳阿妹」,在台中、苗栗等地經營水果攤、服飾店,向六十五歲的邱月謹謊稱養父母要認邱為養女,還出示養父簽的九億元支票,要求邱女籌款解除九億元信託。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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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邱女花掉所有積蓄,向親友借錢,交給林海燕兩百五十萬元。</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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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林海燕以養父是國民黨高官,死後留有大筆土地、房屋、黃金等鉅額遺產,要邱女籌款交給養父的母親「阿嬤」,取得法官組成的「遺產監管小組」完稅證明,才能繼承。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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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邱女與在苗栗市開設佛堂的郭鏡(五十歲)熟識,九十四年起陸續招攬造橋鄉前鄉民代表張美蘭(女、五十三歲)等十一人借款。邱月謹、張美蘭等人並開立巨額本票,再向廿九名被害人借款。</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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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邱月謹、張美蘭等十三人既是被害人也是被告,連同林海燕、郭鏡,觸犯詐欺罪嫌,一併被提起公訴。</STRONG><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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