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遊戲即「性」大戰 女告6男女性侵】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國王遊戲即「性」大戰 女告6男女性侵</FONT>】</FONT></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沒被限制自由 人她挑的 </STRONG></P>
<P><BR><STRONG>〔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7名20多歲的年輕男女玩起「國王遊戲」,一開始「國王」只下令玩親親抱抱,卻因氣氛太High,最後全裸玩起性愛遊戲;事後女子小芬(化名)覺得被霸王硬上弓,控訴其他6人妨害性自主罪,但檢方以小芬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發生性行為的人選也是她挑的,認為沒有強迫的具體事證,昨全案不起訴。</STRONG></P>
<P><BR><STRONG>去年7月某晚,北市張姓男子與林姓女友,各自相約友人3男2女,一起騎機車出遊,夜遊後彼此距離拉近,依依不捨不願解散,最後到張男家裡續攤。</STRONG></P>
<P><BR><STRONG>一進門,張男就拿出撲克牌,提議玩「國王遊戲」,先抽籤選出國王,再由國王指定如何處罰參與者,抽中的人輪流當國王,一開始國王只下令其他人玩親親抱抱,沒想到尺度越玩越開,衣服也跟著一件件脫光,其中李男更大膽提議玩性愛配對。</STRONG></P>
<P><BR><STRONG>於是除情侶自成一組外,剩下3男2女配對中,猜拳贏的女生可先選擇「炮友」,最後配對成功的3對男女,擠在張男套房角落裡各自作愛,獨留1名未被選中的男子,一個人坐在電腦桌前玩電腦。</STRONG></P>
<P><BR><STRONG>事後提告…6人獲不起訴</STRONG></P>
<P><BR><STRONG>事後小芬覺得自己被迫發生性關係、遭性侵,當晚被半推半就,其實並不想要,控訴其他6人妨害性自主罪。</STRONG></P>
<P><BR><STRONG>台北地檢署調查,7人相約出遊過程中未喝酒助興,均在意識清醒下玩「國王遊戲」,該女從頭玩到尾、人身自由也未受限制,發生性行為的人選也是她挑的,認為當天的「國王遊戲」未違背女子意願,且女子未提出遭其他人強迫的事證,將6人不起訴。</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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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807/20140807471684.html"><STRONG>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807/20140807471684.html</STRON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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