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源 發表於 2014-7-16 21:51:48

【不滿開單罵警黑道 網友 附和罵 賠3萬6】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不滿開單罵警黑道 網友 附和罵 賠3萬6</FONT>】</FONT></STRONG></P>
<P><STRONG></STRONG>&nbsp;</P>
<P align=center><STRONG></STRONG></P>
<P><BR><STRONG>在網路上面PO文表達意見,不要以為匿名躲在電腦後頭,就沒有責任,新北市樹林分局一名李姓警員去年取締違規佔用人行道的店家,引起遭開單的超商店長女兒不滿,上網指名道姓罵李姓員警「像黑道一樣」,另一名網友也立刻聲援表示,現在壞人流行穿警服,看到要就地正法,這讓員警一氣之下,憤而提告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雖然勸雙方和解,最後店長女兒也願意道歉,不過這位上網讚聲的網友,就為了這幾個字,得賠償3萬6千元。</STRONG></P>
<P><BR><STRONG>店家擺攤做生意,樹林火車站周邊很熱鬧,但因為道路狹窄有商家不小心擺到路上,或是超商桌椅放在人行道,萬一民眾檢舉警方就必須到場巡邏取締,樹林分局的員警去年七月取締超商人行道擺桌椅,沒想到竟然被po網辱罵,超商店長的女兒因不滿被取締,就到新北市警察局網站上po文,說員警就像黑道態度很差,隨後有網友按讚還留言,警察就是穿制服的流氓,值勤的員警發現後提告。</STRONG></P>
<P><BR><STRONG>店長女兒出面道歉,而附和的網友則是賠了三萬六千元和解,樹林派出所副所長馬建勝:「我們員警是依規定取締告發,民眾如果對我們告發有意見的話,可以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陳述,最主要在這邊呼籲民眾,不要在網路上隨便po文或不當言詞。」警方強調當時是依法取締沒有不當,要是民眾有不滿可以直接向派出所申訴,不要亂在網路上發言,網路資訊發達,不少人喜歡po文抒發情緒,網友按讚留言就是附和,萬一po文內容涉及人身攻擊,對方要提告連帶讚聲的網友也會有責任,提醒民眾別以為網路po文就暢所欲言,以免賠錢還得吃上官司。 </STRONG></P>
<P><STRONG></STRONG>&nbsp;</P>
<P><BR><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0705/20140705401351.html"><STRONG>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0705/20140705401351.html</STRONG></A></P>
<P>&nbsp;</P>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不滿開單罵警黑道 網友 附和罵 賠3萬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