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 發表於 2014-2-6 22:22:31

【舌吻小男生 星國女教師認罪】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舌吻小男生 星國女教師認罪</FONT>】</FONT></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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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5日專電)新加坡1名42歲的女教師和小她近30歲的男學生舌吻,並在學生身上留下吻痕,被家長一狀告上警局,女教師今天在法庭認罪。</STRONG></P>
<P><BR><STRONG>「聯合晚報」、「新明日報」、「海峽時報」(Straits Times)即時新聞報導,42歲的女教師因為和13歲的男學生舌吻,今天上午在法庭上認罪。</STRONG></P>
<P><BR><STRONG>檢方指控2012年10月底到11月底之間,這名女教師先後4次對男學生做出猥褻行為,案發時,這名女教師是新加坡西部1所小學的老師,男生是該校學生。</STRONG></P>
<P><BR><STRONG>男學生和女教師的兒子同是足球隊員,加上男學生的妹妹參加了女教師負責的課外活動,師生兩人因此有了接觸機會,2012年4月兩人在臉書上開始聯繫。</STRONG></P>
<P><BR><STRONG>10月底兩人相約在公園聊天,女教師和男學生舌吻,並在男學生的肩膀上留下吻痕,接下來又發生3次類似事件,男學生的母親後來發現兒子肩上的吻痕,問清緣由後一狀告上警局。</STRONG></P>
<P><BR><STRONG>女教師目前已被停職,她的律師今天在法庭上表示她有重度憂鬱,正在接受治療,希望法官輕判;檢方則認為女教師和男學生相差近30歲,女教師對男童的行為是性剝削,應該受到嚴懲。</STRONG></P>
<P><BR><STRONG>在新加坡,對孩童做出猥褻行為者,最高可判有期徒刑5年,或罰款新幣1萬元(約新台幣24萬元)。在此案中,檢方要求法官判女教師坐牢至少9個月,法官將在19日做出判決。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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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40205/20140205090751.html"><STRONG>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40205/20140205090751.html</STRON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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