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劫財致死 男判24年】
【追撞劫財致死 男判24年】(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7日電)男子何浚萬等人「假車禍真強盜」,開車追撞一名男大生劫財數百元,對方摔車喪命。最高法院今天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判刑24年。
判決指出,何男與邱俊文前科累累,心生歹念,決定假車禍真強盜。他們開著贓車尋找下手目標,在民國99年10月間行經嘉義縣大林鎮,看到一名落單的機車騎士,趁機從後方猛撞導致被害人跌落水溝後,劫財得手新台幣2萬元後落跑。
何男食髓知味,幾天後又重施故技,在嘉義縣溪口鄉鎖定落單的楊姓機車騎士,又從後方高速猛撞,導致楊男人車倒地後,搶走數百元和手機後逃逸。楊男當時就讀大學,正值青春年華,卻因摔車傷及腦部,送醫後傷重不治,事後家屬忍痛將楊男全身器官捐贈。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酌何男正值青壯年,只因缺錢花用就追撞被害人劫財,手段兇殘令人髮指,導致被害人與家人天人永隔,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判刑24年,邱俊文則因只參與首次強盜犯行,判9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927/20130927780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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