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淘寶網店可過戶轉經營權】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離婚 淘寶網店可過戶轉經營權</FONT>】</FONT></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中央社台北25日電)因「離婚後我們的網店咋辦?」文章引發討論,大陸知名網路購物網站淘寶網昨天宣布,開放「網店過戶」功能,網店經營者只要滿足一些必要條件,就可提出「過戶」申請。</STRONG></P>
<P><BR><STRONG>北京日報今天報導,淘寶官網昨天上午在賣家中心首頁,已經新添「店舖過戶」區塊。點擊後,店主就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需要過戶的申請類型。</STRONG></P>
<P><BR><STRONG>淘寶相關負責人表示,過戶後,網店的由買家給的好評等信譽評級保持不變,所有經營性的行為都會統一被保留。</STRONG></P>
<P><BR><STRONG>根據淘寶規定的申請程序,可由網店經營者自主上網提交完成,從選擇過戶類型、簽署申請書到換綁淘寶提供的網路交易金流系統「支付寶」,完成過戶總共6個環節,同時系統還可及時回饋申請流程的審批進展及相應環節所需資料。</STRONG></P>
<P><BR><STRONG>淘寶相關負責人指出,經營者在完成審批之後,在辦理過戶時要交人民幣190元的店舖過戶費用。據指出,這筆費用是淘寶團隊估算初審、複審等各環節的人力成本後得出的結果。</STRONG></P>
<P><BR><STRONG>報導說,離婚、繼承過戶分別要求申請人提供離婚證、財產分割公證書、死亡證明、公證的遺囑證明或遺產分割協定公證書等相關文件。這項規定還要求申請人必須在18至70周歲之間,過戶前必須將店舖中所有進行中的交易處理完畢。</STRONG></P>
<P><BR><STRONG>同時,報導指,淘寶對店舖過戶雙方也有一定約束,如原店舖參加簽署「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等服務協議,過戶後需一併承接。此外,店舖過戶後,接手方需償還原有店舖可能拖欠的一切貸款行為,店舖接收方已有開店行為或處罰中的,將暫時無法支持過戶。</STRONG></P>
<P><BR><STRONG>淘寶新增過戶平台,起因一對夫婦在淘寶開設網店,離婚後一方擅自將網店收入轉移,另一方於是在淘寶論壇張貼「離婚後我們的網店咋辦?」文章,引起許多淘寶賣家注意,短短一週內留言達10萬多次。</STRONG></P>
<P><BR><STRONG>負責人說,未來淘寶店舖過戶還會新增其他類型,正在進行研究。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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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引用:</STRONG><A href="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30725/20130725638693.html"><STRONG>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30725/20130725638693.html</STRONG></A><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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